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标准将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2008)也已在2009年4月1目开始实施。
新标准之简析
更新后的《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增加了产品的分类。该标准的最大变化在于增加了溴酸盐及三项致病菌指标,同时删除了菌落总数。
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8级的潜在致癌物,它是矿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在国际上,世界卫生组织wH0和美国环保局EPA所规定的饮用水中,溴酸盐最高允许浓度在0.01mg/L以内。我国矿泉水新标准中该项指标已经与国际标准一致。新标准虽然删除了菌落总数,但更强调了致病菌,增加了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三项微生物指标,实际上对矿泉水的生产质量管理和检验要求更严格。
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界限指标:去掉一项溴化物
限量指标:
·增加4项(溴酸盐、锰、锑、镍)
·修改4项(镉、砷、硼、氟化物)
·删除4项(锂、锶、碘化物、锌)
微生物指标
·增加3项(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棱菌】
·删除1项(菌落总数)
污染物指标
·增加2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
·修改1项(亚硝酸盐)
其他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实施日期:强制性国家标准,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新增项目: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
一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
一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
一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
一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
一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l 7324—2003)
实施日期:强制性国家标准,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新增项目:理化指标中增加了四项理化指标:
一pH 5.0—7.O
一电导率(25℃±1℃)(u s/cm)≤10
一高锰酸钾消耗量(O2)(mg/L)≤1.0
一氯化物(CL&macr)(mg/L)≤6.0
一氰化物/(mg/L)≤O.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