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暂停执行《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的重要规定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投票通过了暂缓一年执行对管制产品生产商和进口商进行某些检测和认证的规定,包括向12岁或以下年龄的儿童提供的产品。这些要求是《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组成部分,它对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标准或禁令中的所有产品增加了“认证”和“检测”要求。许多这类要求被视为于2009年2月10日生效,包括儿童产品中铅含量的规定、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禁止使用某些邻苯二甲酸酯、按照美国《玩具安全标准F963》对玩具的强制检测。 暂缓执行意味着什么 简而言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该《法案》中有关检测和认证未生效的部分目前不会强制执行,即对基材中铅含量超过600 ppm的禁令和对某些产品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过1000 ppm的禁令。根据该《法案》对“某些”检测和认证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现在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一个暂时的(一年,即到2/10/10)免除。予以免除有多 种原因,其中包括: ? 有更多的时间为小型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而这些小型企业正面对着新检测规定的严厉挑战和负面经济影响。 ? 使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有更多的时间考虑将更多的产品产品和材料排除在外,而这些产品和材料被认为本来就不含铅。 ? 使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有更多的时间考虑将“转售”的儿童产品排除在外。 ? 使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有更多的时间,依托商业界教育的支持,在科学的技术分析基础上,制定出新的检测方法、实施办法和方针。 在暂缓执行中有四个极为重要的“例外”: 1. 以下对某些儿童产品第三方检测和认证的要求: ? 油漆和其它表面涂层中铅含量限制对2008年12月2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有效; ? 标准和非标准婴儿床和奶嘴的标准对2009年1月20日以后生产的产品有效; ? 对小型部件的禁令对2009年2月15日以后生产的产品有效;以及 ? 儿童饰品金属部件中铅含量的限制对2009年3月23日以后生产的产品有效。 2. 认证要求适用于2009年4月13日以后生产的沙滩车。 3.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预检测认证要求包括:自动家用车库、开门机、自行车头盔、带金属芯的蜡烛、剪草机、打火机、床垫和游泳池泳道; 4. 《维吉尼亚州格雷姆贝克游泳池及水疗中心安全法》有关游泳池渠盖要求。暂缓执行并不意味着什么正确理解暂缓执行不是指或不适用什么是非常重要的。 最为重要的是,暂缓执行没有减轻生产商和进口商要保证他们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产品安全规定的责任,包括暂缓执行检测和认证所涵盖的产品。所涵盖的产品仍要符合所述规定,如:2/10/10基材超过600 ppm铅的禁令、美国《玩具安全标准F963》对玩具的要求和邻苯二甲酸酯浓度超过1000 ppm的禁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声明进一步阐述道,按照当前的情况,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仍然有效,并且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为主要的生产商不应推迟已经启动或完成了计划的规定开始实施时间。对停止执行分析 ? 鉴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并非立即执行基材铅含量和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这就使得生产商和进口商能够筛选出费用较低的方法以核查他们的产品是否符合该《法案》。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期望,由于认为产品本身不含铅而正在寻求豁免《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对铅含量规定的某些产品生产商/进口商和相关产业集团能够利用这一额外的时间收集一些科学数据,以便提供给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作决策参考之用。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几份文件中都作出了阐述,他们无意处罚或干扰正在出售安全产品的小公司或大公司。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还期望首席检察官跟进暂缓执行的进展,并关注法律对其它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对召回产品的出售。 ? 最重要的是,正在执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产品安全法规的所有公司应该明白,他们“还”依法负有这样一个义务,即生产/进口和出售产品符合该《法案》的所有规定的产品。
库存产品中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的合格要求 2008年11月1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首席法律顾问发表了咨询意见函。函中指明:CPSIA在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品的邻苯二甲酸盐禁令的条款是非追溯性的。新的邻苯二甲酸盐要求只适用于该标准开始生效日(2009年2月10日)之后生产的那些产品。 该函重申,按照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早前有关产品中铅含量规定的立场,已经上架销售的产品从2009年2月10日起必须符合该法案的规定。 2008年8月14日,美国制定了里程碑式的产品安全法律-《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该法案禁止儿童产品中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1。为了明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相关条款与库存产品中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冲突的问题,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表了咨询意见函,对这些物质符合要求的生效日期作出了说明。在2008年11月17日信函中,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继续维持了这样的观点,正如国会的意愿,新的、更加严格的铅含量标准将在CPSIA规定下于2009年2月10日开始适用于在零售商货架上的产品。然而,关于遵守邻苯二甲酸盐禁止,这并不是同样的事情美国国会发表声明说,自2009年2月10日开始,不符合新的铅含量要求的儿童产品将被视为《联邦危险物质法案》规定的“禁用的危险物质”。同时规定,出售、提供出售、生产、经销、或向美国进口任何禁用危险物质是非法的。对于邻苯二甲酸盐,只是在该法案生效(2009年2月10日)180天后禁止提供那些特定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标的产品予以出售。在第108章节还指出,对这些产品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的禁令“将被视为《消费品安全法(CPSA)》下的消费品安全标准。《消费品安全法》明确指出,消费品安全标准只适用于新标准生效后生产的产品。对于邻苯二甲酸盐,这将是2009年2月10日以后的事了。 铅要求: 1.儿童产品 零售商货架上的产品 必须符合要求 ≤ 600 ppm 2009年2月10日 ≤ 300 ppm 2009年8月14日 ≤ 100 ppm 2011年8月14日 2.油漆 零售商货架上的产品 必须符合要求 ≤ 90 ppm 2009年8月14日 ≤ 2 μg (≤ 10 mg 邻苯二甲酸盐: 1.玩具和儿童护理品 在生产日期方面要求产品符合规定 ≤ 0.1 % DEHP, DBP 或 BB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