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无论是自行招用保安的企业,还是通过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接受派遣保安员的企业,其保安活动中都存在着保安人员侵犯工人权利,限制工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解决纠纷等违法现象:
1. 2007年6月25日,福建省福州市某化妆品工厂一女工因被怀疑偷盗而被保安人员强迫当众脱衣接受检查;
2. 2008年6月17日,江门市某皮革公司因怀疑一名女工偷皮革,公然非法强迫当班14名女工自行脱下衣裤接受检查;
3. 2005-2008年,山东莱西市李权庄镇某鞋厂7000多员工遭保安搜身三年;
4. 2008年,某电子厂保安,在中午休息时间禁止工人外出,声称这是管理层的意思;
5. 2009年,某服装厂女工因和工厂管理层发生口角,拒绝上班并向工厂索要工资,该工厂保安竟出手打人……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于2009年9月28日通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包括企业),保安培训单位以及保安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作了规
定,对保安服务的内容作了界定,设立了保安服务监督机构,规定了违法保安服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企业的规定根据该条例,企业的保安服务是指企业招用人员从事本企业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并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保安服务中,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企业不得删改或者扩散。企业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企业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资格证明;
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3. 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4. 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企业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保安员的从业条件
根据该条例,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
的,发给保安员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 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 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保安员的权限与职责
根据该条例,保安员有以下权限与职责: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 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 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企业的违法指令。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私;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它行为。
条例对企业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该条例,企业若未能尽到相应的法律义务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
2. 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
3. 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
4. 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5. 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6.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7. 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8. 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其它
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企业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该条例未对企业招用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企业在招用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保安服务公司及保安员的资格进行核查;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经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外,大量保安组织和人员从事的保安服务活动,还没有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范围,因此企业应拒绝与未经注册的保安服务组织和人员合作。合法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具有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工商登记。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www.gov.cn/zwgk/2009-10/19/content_14433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