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欧盟委员会秘书处向成员国代表团提交了一份有关《关于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2002/96/EC)以及《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2002/95/EC)的让步协议。两项指令互为补充,均旨在避免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中,并确保材料的可持续回收利用,且不产生有害物质。
当前,WEEE中规定了两项指令的范围,包括产品定义,附录所列的产品类型和产品示例。最新的RoHS注释文件中建议为RoHS设定一个开放范围,涵盖除特别豁免某种产品外的所有电气电子设备(EEEs),如将大型固定工业用具和管风琴乐器等列入豁免的产品名单中。这将是对RoHS范围(当前仅限WEEE列明的10个产品种类)的一次重要变更。然而,目前建议WEEE指令所管控的范围仍保留现行立法中所作出的规定。
因此,两项指令的范围将出现区别。与WEEE指令相比较,RoHS指令
的开放范围将使限用产品中有害物质的要求涉及到更广的范围。同
时,指令通过减少产品和废物链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增加对环境和人
体健康的益处。此举可增强WEEE回收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收益性,
并改善回收工厂的工作条件。另一方面,此举可能导致不在当前RoHS
范围中管控范围内产品的经济营运商的额外费用。变更WEEE和RoHS指令的辩论似乎仍将继续。最近一期欧盟委员会的刊物表明欧洲议会不会于2010年5月前给出意见。
信息来源:
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09/st12/st12847.en09.pdf
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09/st14/st14444.en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