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 2010

电子电气工业——欧盟及美国ROHS指令的更新

星期一, 八月 17, 200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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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3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2002/95/EC《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欧盟RoHS指令)。2009年5月14日,通过修改1976年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美国议会提交了H.R. 242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EDEE)》的提案。

I. 欧盟RoHS指令

2003年2月13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2002/95/EC《关于电子在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欧盟RoHS指令)。本指令第五条,适应科技进步,指出了为适应科技进步而必须做出的所有修订,同时指出,针对附录中的每项豁免,应至少每隔四年,或每添加新条目的四年后进行审查。

2009年6月,欧盟RoHS指令中所修订或添加的豁免项包括:

第22项:在光纤通讯系统中的稀土铁石榴石法拉第旋转器中的杂质铅。该豁免项将于2009年12月31日废除。

第33项:电源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及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

第34项:金属陶瓷质的微调电位计中的铅。

第35项:专业音频设备上光耦合器中使用的光敏电阻中的镉,豁免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36项:直流等离子显示器中阴极溅射抑制剂中的汞,其含量每台显示器不超过30毫克,豁免至2010年7月1日止。

第37项:基于硼酸锌玻璃体的高压二极管的电镀层中的铅。
第38项:铝结合氧化铍的厚膜浆料中的镉和氧化镉。

II. 美国RoHS

2009 年5 月14 日,通过修改1976 年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美国议会提交了H.R.242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EDEE)》的提案。该法案旨在统一美国对外贸易和各州之间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物质的限制法规。近年来,美国有些州已经通过或提出了具有不同要求的有关限制电气设备使用有害物质的法规,这些法规可能会对国内和国际销售的上述设备造成负面影响。

欧盟RoHS相关指令或决定
指令/决定 发布日期 主要修订项
2002/95/EC 2003.2.13 列出10个豁免项
2005/717/EC 2005.10.15 添加第9a和9b项
2005/747/EC 2005.10.25 修订第7 和第8项,并增加第11至15项
2006/310/EC 2006.4.28 添加第16至20项
2006/691/EC 2006.10.14 添加第21至27项
2006/692/EC 2006.10.14 添加第28项
2006/690/EC 2006.10.14 添加第29项
2009/443/EC 2009.6.11 添加第33至38项
Judgment of the Court case C-14/06 and C-295/06 2008.4.1 废除第9a项
2008/385/EC 2008.5.24 添加第30至32项
2009/428/EC 2009.6.5 修改第22项

美国RoHS的管制物质以及基于均质材料的允许限制
提议的生效日2010.7.1
受管制物质 /限制(w/w)
镉 0.01%
铅 0.1%
汞 0.1%
六价铬 0.1%
多溴联苯(PBBs)0.1%
多溴联苯醚(PBDEs) 0.1%

H.R. 2420适用于2010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设计使用电压为300 V以下的电子产品。电子产品是指可用于传输、分配或控制电流的产品,或使用电力的电弧焊、照明、发信保护及通讯设备,或医疗成像、电机及发电机等。电子工业产品适用单一材料下有害物质限制的国家标准。这些限制与欧盟RoHS中的限制相同,根据该法规的规则,任何其它州或州的下级单位将优先采用未来的限制,或执行与提议的国家标准不一致的,或较之更严格的当前标准。在2009财政年度,该法案提议为其管理拨款1,000,000美元,以贯彻执行该法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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