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是国际反贪污日,SGS通标公司提醒您建立、发展和促进廉洁政策。 1997年,经合组织发布了《反贿赂公约》,通过惩罚国外代理公司的贪污行为,在商业领域进行了一场真正的革命。在此之前,国外的贿赂行为不仅普遍合法,而且在某些国家还可免除纳税。自1997年起,所有涉及贿赂的个人或公司都会遭受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和监禁。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特别增加了对私人贿赂的规定。 过去数周内发生的两项重大事件证实了世界对廉洁政策的重视: 1. 2009年11月13日,在多哈会议结束之后,缔约国采纳审查制度来评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 2009年12月9日,经合组织发布新的推荐方案,要点如下: - 加急处理费用; - 保护揭发人; - 司法管辖区之间密切合作; - 推行最佳内部管控和符合方案。 这使得许多公司面临这样的挑战: 除了刑事处罚,贿赂给公司带来的损害还包括被国际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被踢出国际招标名单及品牌形象受损。 请公司铭记这些危害,及时改善,按规定执行,并尽可能保存为避免贪污行为作出努力的证据。 道德规范认证 获得反贿赂认证促使您承诺避免贪污行为。同时可减少贪污的风险,使您拥有有形的证书。在与相关方交流的时候,能够充分展示您为道德规范所做的努力。 道德规范计划经马克-皮特领导的巴塞尔公司治理研究院验证后 生效。欲了解更多关于道德规范认证的信息, 请访问: www.ethicintelligence.com 欲了解更多关于巴塞尔公司治理研究院的信息,请访问: www.baselgovernance.org
为回应CPSIA的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向国会提交报告,要求建立一个公开的可查阅、搜索消费品意外事件报告的数据库,暂定名为SaferProducts.gov。该数据库将作为一个中心,供消费者报告产品安全事故、搜索已采购产品以往的意外事件和召回信息及做出采购决定。CPSC还计划开展活动以提高公众对该数据库的重视。 目标/利益 SaferProduct s.gov是一种强大的集报告、分析和能够针对潜在危险性消费品作出响应的IT工具。使用这一新工具,可对采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快速查阅和评估,结果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以更有效和及时的方式来更早的向公众发布产品安全危害性检测和警告。 使用SaferProducts.gov可以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 提高大众以更新、更早的方式报告产品意外事件的意识; ? 向公众提供一个新的、创造性的方式以了解产品意外事件和产品召回信息; ? 让公众能够更多地查阅产品意外事件信息,包括制造商意见和CPSC对意外事件报告的回应; ? 提高CPSC与其它联邦、州和当地机构信息共享的能力。 方法 CPSC报告包含建立和维护该数据库的计划,包括数据库的运作、内容、维护和功能性。 CPSC已经开始与主要相关方(包括:联邦、州和当地政府和机构、行业和消费者)进行初步讨论,以便达成对SaferProducts.gov的理解并征求实施条件的反馈意见。就其功能来说,SaferProducts.gov将积极促使所有生产商、零售商和经销商加入到让消费者避免使用危险产品的行列。CPSC将在接到意外事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布。 为确保消费者进行安全采购并与 CPSC共享产品信息,CPSC拟开展一项活动,以提高公众辨识危险产品的参与度和公众对来自CPSC安全信息的认识。如CPSIA所述,CPSC需要“在该法案生效之前加快对委员会所使用的信息技术系统进行升级和改进”。这为CPSC进行技术革新提供一个灵活和综合的技术环境(它将在未来的许多年中继续满足CPSC的要求)提供了极其难得的机会。
2009年8月,供应商在标签及广告中欺骗性地使用“竹纤维”。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就此对相关供应商提出指控。 美国的四名服装及其纺织品经销商声称,他们销售的人造纤维产品中含有竹纤维。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就此对这些经销商进行控告。同时,某些公司错误地或毫无根据地使用“绿色”一词,声称其产品是采用环保的方法进行生产,保持了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是生物可降解的。申诉人就此对这些公司进行控告。 竹纤维与人造纤维无异根据公平贸易委员会(FTC),这些公司虚假地声称他们的纺织品含“100%竹纤维”,而事实上是人造纤维。从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处获悉,人造纤维是采用树或其它植物的纤维素,经过岢性化学物质加工而成。这种化学物质会释放有害的气体。任何树或植物都可以作为纤维素的来源,包括竹。因此,当纤维素经过重新加工(人造纤维粘胶纤维加工), 产生的纤维统称为人造纤维。根据《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16 CFR 303.7的规章制度,人造纤维的定义如下: 总称:根据法案16 CFR303.7 (d) 定义: 人造纤维 人造的纤维中含有可再生纤维素,纤维素中不超过15%取代基取代羟基的氢,纤维中含有的纤维素是从有机溶剂中沉淀出来的,其中没有发生任何羟基取代现象或产生化学中间体。“lyocell”这个术语可作为纤维的总体描述。 由竹纤维素制成的纤维既不抗菌,也不生物可降解的。 至今,仍没有权威性的研究证明人造纤维保留了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公平贸易委员会(FTC)注释说,当竹子作为纤维素原料时,其人造纤维并不能保留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刺激性及有毒的化学物质用于分解竹原料,同时也消除了竹子固有的抗菌性质。 另外,根据公平贸易委员会(FTC)的信息显示,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证明“竹纤维”产品具有抗菌性。经清理弃用后,这些产品并不能适当地在短期间内分解成自然中能找到的元素。尽管使用竹子是环保的,但是利用竹纤维素制造的人造纤维并不环保的。因为这个加工过程使用了大量的水资源及能量,会带来空气及水污染。 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出版了《遵守环境市场化导向》。此特定出版物要求向市场标明这些服装及纺织品含有竹纤维,促进产品的销售,保证真实的信息,符合法律规定。更多信息,请阅读公平贸易委员会(FTC)网站。 http://www.ftc.gov/bcp/edu/pubs/business/alerts/alt172.shtm
2002年,瑞典研究人员在薯片、炸薯条、面包和早餐谷物等食物中发现了丙烯酰胺。这种污染物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因为丙烯酰胺被认为是一种致癌物,也是一种会诱导人类有机体突变的物质。在欧盟,由于丙烯酰胺对人类健康有极大的负责影响,因此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它归入“高度关注物质”。加拿大和美国也采取了相类似的措施,它们不断寻找各种方法以降低食物中丙烯酰胺的含量。 丙烯酰胺是右旋糖(糖)和天门冬氨酸(氨基酸)在高温环境下形成的一种缩合物。在高温环境下对食物进行加热是很危险的,因为可能会产生丙烯酰胺。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恳求制造商在生产中使用其它方法以减少污染物的含量,但同时不能产生其它污染物。这对薯片业和面包店来说,当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产品的口味和色泽。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经要求行业和科学家也这样做。它打算为主要食品生产商制定一些指导准则,建议丙烯酰胺的最大含量。很多企业已经采取了同样的措施,但都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2005年,九家大型的加州薯条生产商被要求减少产品的丙烯酰胺含量,或在标签上贴上警告,否则他们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之后,加拿大把丙烯酰胺列为危险物质,对业界施加压力以降低食品的丙烯酰胺含量。加拿大当局又建议制定一个实用指南以减少食物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并鼓励使用天门冬酰胺酶,这种酶能在生产过程中分解丙烯酰胺。同时,他们也启动一项监督计划,来检验实用指南的效果如何。作为这个计划的第一步,当局首先对面包、马铃薯衍生品、花生芝士和一些果汁等大约20种食品进行监督。很多其它的官方机构预计会遵循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的计划。因此,监控主要食品的生产过程变得越来越重要,以免食物中丙烯酰胺的含量过高。
为能够依照《1980/2000号条例(EC)》获得欧共体生态标签,生活用纸获得生态标签的标准已于近期公布并必须遵守若干规定。 在2009年7月,欧盟官方公报(OJEU)1公布了生活用纸的生态标签要求。“生活用纸”是指包括供个人卫生、吸收液体和/或清洁油污表面的纸张或纸卷,也包括一层或数层皱纹纸或压花纸。产品的纤维含量至少应为90%。 生活用纸不包括以下产品 -湿纸巾和清洁产品 -层压其它材料(不含生活用纸)的纸巾产品 -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中涉及的产品标准设立目的 -减少有毒或富营养物质排放于水中 -通过减少能源消耗和大气中的相关排放物,以减低因使用能源对环境做成的危害或险 -减少对危险化学物质的使用,以减低对环境做成的危害或风险 -鼓励使用可持续利用纤维 -采用可持续管理原则,保护森林。 在2010年1月4日前对生态标签的申请,可根据决议2001/405/EC或决议2009/568/EC制定的标准。表1中概括了决议2009/568/EC中对生活用纸的生态标准的重 条目 :1 生态标准: 水和空气中的排放物 要求: 化学需氧量 (COD)、磷(P)、硫(S)、氮氧化物(NOx) 取决于纸浆的类型和造纸过程(特定的排放物数值在指令的附录中列明) -化学纸浆(除亚硫酸盐) -化学纸浆(亚硫酸) -未经漂白的化学纸浆 -CTMP(化学热磨机械浆) -再生纤维纸浆 -生活用纸 纸浆制造过程中释放的AOX(有机卤素)≤ 0.12 kg/ADT纸(ADT=空干吨) 二氧化碳排放量 ≤ 1,500 kg/ ADT纸成品 条目 :4 生态标准 :消耗能源 要求:≤ 2200 kWh电量/ ADT纸成品 条目 :5 生态标准 :纤维—可持续管理 要求:可持续木材和纤维的采购方针以及跟踪和验证木材原产地的系统,并从森林到首个接收点全程跟踪。 条目 :6 生态标准 :危险化学物质 要求: 氯气 禁止用作漂白剂(除非生产和使用二氧化氯)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s)禁用 再生纤维的纸浆精化配方中的表面活化剂 -如果用量≥ 100 g / ADT,则易于生物降解 -如果用量< 100 g / ADT,则易于生物降解或实现终极生物降解水循环系统中用于杀灭粘泥形成生物的生物杀灭剂不得具有潜在的生物积聚性湿强剂 -≤ 0.7 %(环氧氯丙烷[ECH]、1,3-二氯-2-丙醇[DCP]及3-氯-1,2-丙二醇[MCPD]的总 和)2 -禁用乙二醛 软化剂、洗剂、芳香剂、天然添加剂 -不可含有根据指令67/548/EEC或指令1999/45/EC被界定R42、R43、R45、R50、 R51、R52或R53的物质或混合物 -任何在指令2003/15/EC以及指令76/768/EEC第7次修正案(附录II,第1部分)中提及 到要在产品/包装上标签的物质或香料(≤ 0.01%)是不可用在生态标签的产品上 条目 :11 生态标准 :产品安全 要求: 由再生纤维或再生和原生纤维混合物制造的产品 ≤ 1 mg/dm2(甲醛) ≤ 1.5 mg/dm2(乙二醛) ≤ 2 mg/kg(PCP五氯酚) 无抗微生物生长成份(杀黏菌剂和抗菌物质)4级(染料和荧光增白剂渗色) 禁用(染料和油墨中的偶氮染料3) 禁用(镉锰染料和墨) 条目 :12 生态标准 :废物管理 要求:文件 条目 :13 生态标准 :适用性 要求:适合使用 条目 :14 生态标准 :消费者信息 要求: 生态标签应包括 -可持续纤维 -低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低温室气体排放与耗电 再生纤维最低百分率和/或被认证的纤维百分率的声明 生态标准的评估和认证可包括符合性声明、支持文件以及测试报告。 测试应由符合EN ISO 17025常规要求的认证实验室进行。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97:0087:0095:EN:PDF
近期公布了室内室外使用的油漆和清漆获得欧盟生态标签必须符合的生态标准。这就是说,为了符合欧共体法规(EC No. 1980/2000),获得欧共体适用的生态标签,油漆和清漆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 2009年7月,欧盟公报(OJEU)公布了室内1室外2使用的油漆和清漆的生态标签的要求。油漆和清漆的范围不包括防腐涂料、防污涂料、木材防腐产品、专用或工业上使用的重防腐涂料及外墙涂料。本生态准则的三个目标分别是: -充分使用产品,尽可能减少浪费; -通过减少溶剂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及其它威胁(比如说对臭氧层的破环); -减少有毒的污染物排放进水域。 生态标准要点总结如下: 编号 生态准则 1 白色涂料 2 二氧化钛 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 欧共体指令(2004/42/EC)中规定的挥发性芳烃(VAH) 5 重金属(镉、钴、铅、六价铬、汞、砷、钡(除硫酸钡)、硒及锑) 6 欧共体指令(1999/45/EC)及欧洲经济共同体指令(76/548/EEC)中规定的危险物质。 7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APEOs) 8 异噻唑啉酮类化合物 9 甲醛 10 卤化有机溶剂 11 邻苯二甲酸盐。不允许含有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及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12 符合使用要求,比如说涂布率、耐力性及粘附力。 13 消费者信息 14 生态标签标有的信息 生态标准要点总结如下: 生态标准的评定及验证结果可以作为可用性证明,支持性文件及测验报告的综合声明。 12009年7月14日,欧盟公报发布欧共体委员会指令(2009/544/EC,181:39-48),规定室内使用的油漆和清漆获得欧共体生态标签必须符合的生态标准。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81:0039:0048:EN:PDF 22009年7月14日,欧盟公报发布欧共体委员会指令(2009/543/EC,181:27-38),规定室外使用的油漆和清漆获得欧共体生态标签必须符合的生态标准。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81:0027:0038:EN:PDF
自2009年6月以来,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多次发布卫署药字号公告,禁止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多种有害物质:甲苯、二甘醇、1,4一二氧六环和1,4一二氧杂环乙烷。除台湾以外,欧盟等国家也在近期纷纷对化妆品法规进行修改,对化妆品绿色环保的要求将成为必然趋势。 即将受限的四种有害物质 二甘醇 2009年7月23日,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对二甘醇成分规定的公告:二甘醇成分足以损害人体健康,不得添加于化妆品中,擅自添加此成分的化妆品,禁止制造、输入及贩卖;如化妆品于制造过程中。因所需使用的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术上无法避免,导致含自然残留微量的二甘醇时,则其最终制品中所含二甘醇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0ppm。此规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甲苯 2009年7月16日,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对甲苯成分规定的公告:甲苯成分限用于化妆品种类表中指甲用化妆品种:指甲用化妆品如以甲苯成分为原料.基于产品使用安全.其最终制品的含量不得超过25%,且在产品的标签、仿单或包装上应加刊“避免儿童接触”等警语。此规定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1,4一二氧六环 2009年7月3日,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对1,4一二氧六环成分规定的公告:1,4一二氧六环成分不得添加于化妆品中。化妆品于制造过程中,如因所需使用之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术上无法避免,致含自然残留微量之1.4一二氧六环(1,4一DIoxane)成分时,则其最终制品之残留量,不得超过100ppm。 1,4一二氧杂环乙烷 2009年6月9日,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发布对1.4一二氧杂环乙烷成分规定的公告:1,4一二氧杂环乙烷成分不得添加于化妆品中。化妆品在制造过程中,如因所需使用的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术上无法避免,导致含有自然残留微量的1.4一二氧杂环乙烷成分时,则其最终制品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ppm。
2009年上半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作频频,而以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对我国出口产品提出不合 格通报的情况也有增无减。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加强应对。在规避损失的同时,还要利用好技术壁垒,争取更大的贸易空问。 出口产品频遭国外通报 有关统计显示,上半年共有9个国家或地区发布了669个中国食品不合格通报,其中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数量最多,占到了总量的94%。而在非食品>肖费品方面,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109个涉及中国产品的召回通报,欧盟RAPEx系统发布了518个不合格中国产品通报,分别占到其各自通报总量的58 O%和60 9%。 食品类产品遭通报原因主要为农残超标及色素、防腐剂不符合规定等;非食品类产品遭通报原因主要为有毒化学物质超标、存在窒息和身体外伤风险等;其他轻工产品问题集中在化学物质超标、与安全标准不符等方面。在对外出口有较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更凸显了以健康、环保、卫生和安全等方面高要求为核心的国外技术’陛贸易壁垒,对我国企业出口的不利影响。 国外技术措施发展趋势日益显著 具体来看,上半年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并没有大的变化,其发展动态主要表现出了四个特点: ·能效法规进展迅速 除EuP指令连续出台了4项实施措施外,美国“能源之星”标准、澳大利亚电视机及空调等的能效新标等也加快了更新和实施。 ·儿童用品法规标准不断推新 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lA)逐步实施.欧盟新玩具指令也正式公布,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以及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新制定或修订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继续升级扩大 欧盟的RoHs指令修正案、REAcH法规首批需授权物质清单、以及有机锡化合物、富马酸二甲酯等的新限制法规纷纷更新或出台。同时,加拿大、乌克兰等国对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控制,以及美国对双酚A的禁用限制,也有不断扩大的势头。 ·食品安全措施更趋严格 在农兽药残留及添加剂限制方面,欧美日等国仍然不遗余力,种种限量标准或法规相继出台或实施。此外,美国等国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也不断有新的动作,美国的食品安全改进法案已在6月获得众议院的初步通过。
最近,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收到了欧盟委员会的请求,要求提供有关因野生蘑菇存在尼古丁给人类健康带来风险的资料。由于检测到的浓度高达0.5mg/kg,该问题已经升级。委员会获悉,野生干蘑菇(主要是可食用牛肝菌和块菌)中的尼古丁含量可能高于默认的最高残留水平(0.01mg/kg新鲜重量)。委员会进一步指出2008年,99%的测试样品不符合当前的最高残留水平。虽然这跟产地无关,但多数来自中国。 到目前为止,尚不清楚尼古丁的来源。有可能是源于使用尼古丁或尼古丁硫酸盐作为杀虫剂。尼古丁已成功地应用于对包括水果、藤本植物、蔬菜和温室观赏植物等各种作物中蚜虫类、蓟马、粉虱类和其他吸吮性昆虫的控制。欧洲国家将在2010年6月下旬逐步停用尼古丁,但问题是其他国家还将继续使用,可能导致食物中的尼古丁残留。美国已自2001年起,禁止尼古丁杀虫剂的使用。 虽然不同个体对尼古丁的承受程度不同,但从所有接触途径(口服,皮肤和吸入)而言,它是一种剧毒。用于分析和量化蘑菇中尼古丁的方法众多,包括GC-MS、LC-MS-MS和HPLC-UV。

全球将近有27个环境标签,其中欧洲9个,北美4个,亚洲和大洋洲14个 韩国环境标签由韩国Eco 产品协会认证的,相关网址:koeco.or.kr 中国环境标签由中国环境认证中心进行,相关网址:sepacec.com 美国EPEAT标识由绿色电子协会进行认证,相关网址:epeat.net 欧盟 Eco-Flower 标识由各成员国指定,相关网址:ec.eur.opa.eu/environment/ecolabel 德国Blue Angel 标识由德国质量认证委员会认定,相关网址:blauer-engel.de 瑞典TCO标识由瑞典TCO进行认定的,相关网址:www.tcodevelopment.com